白山青联联发〔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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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白山市青年联合会新增委员、
白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新增会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有省属企业、市直团委: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青联、青企协组织,更好地提高青联、青企协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吸引更多具有发展潜力、对青联、青企协组织有认同感的优秀青年充实到市青联、青企协队伍中。市青联、青企协决定吸收一批新委员、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委员、会员推荐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
2、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综合效益良好;
3、能够遵守《白山市青年联合会章程》和《白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青联、青企协组织开展的活动;
4、市青联委员和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6、自觉交纳会费。青联委员每人每年200元,青企协会员每人每年600元。
(二)新委员、会员产生办法
新委员、会员可由现任委员、会员及各直属团委推荐,也可以自荐。各委员、会员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秘书长审核和常委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成为委员、会员。
二、委员、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讨论、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3、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优先获得本会资料、信息及相关服务;优先利用本会会刊及有关媒体进行对外宣传;
4、可以以协会会内职务进行各种合法的社会交流活动;
5、享有本会章程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任务;
4、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争创最佳业绩;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三、推荐程序
各直属团委推荐人数为3-5名。请各位现任委员、会员和各直属团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推荐,将推荐名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市青联、青企协秘书处。推荐截止时间:2008年4月15日,联系人:于慧,E-mail:bsqlqqxmsc@126.com,联系电话:13943935262。
四、具体要求
1、白山市青年联合会、白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是团市委延伸工作手臂的需要,是共青团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全市经济大局的重要抓手,也是共青团组织强化服务职能,为优秀青年和优秀企业青年经营管理者提供服务的有效形式。各级团组织和现有委员、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委员、会员的推荐发展工作。
2、在推荐委员、会员时,要择优推荐。对于具有开阔视野和战略性眼光,积极深化企业改革,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重视企业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的青年企业家,要优先推荐;特别是将亏损企业转化为盈利企业的,积极解决下岗青工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法人要着重推荐。
3、在推荐过程中要主动同所在单位和企业领导以及组织、纪检、财税、人事部门进行沟通,避免把有违法违纪、欠税行为的同志推荐上来。
白山市青年联合会 白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