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吉林省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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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5 |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吉林省少先队工作
重点联系学校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
现将吉林省少工委《关于建立吉林省少先队工作
重点联系学校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少工委
2007年2月5日
关于建立吉林省少先队工作
重点联系学校制度的意见
各市(州)少工委:
为全面落实“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我省第五次少代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少先队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基层少先队建设,充分发挥重点联系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少工委决定建立全省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
一、建立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是落实“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思路的具体表现。以学校为主体的少先队基层组织是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少先队全部工作的基础。第五次全国少代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几年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并颁布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转发了《纲要》。《纲要》总结了少先队教育的基本经验,明确了少先队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工作任务,体现了少先队教育的基本理念与内在规律。2006年6月,省第五次少代会决定建立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以学校为主体,以推进《纲要》为举措,充分发挥少先队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建立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需要。少年儿童处在人生的起步阶段,思想道德教育对其一生的成长具有决定性影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目的是使全省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能够站在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切实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活动优势以及资源整合的优势,在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支持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三)建立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少先队自身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是保证少先队具有凝聚力、创造力、生命力的基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先队工作意见》的实际措施。当前,我省少先队的自身建设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城乡间发展不均衡、同一地区不同学校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建立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对少先队工作进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减少不均衡现象,使不同地区的城市少先队工作、农村少先队工作、中学少先队工作,以及民办等社会力量办学的少先队工作都活跃起来,逐渐缩短差距,共同协调发展。
二、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的推荐和确定
全省确定300所左右重点联系学校。其中,各县(市、区)少工委分别联系5所左右,各市(州)少工委分别联系10所左右,省少工委直接联系100所左右。
各县(市、区)联系学校从本县(市、区)所辖学校中选定,须有一所农村乡镇中心校。
各市(州)联系学校从市属学校中直接选定,至少须有一所中学。
省少工委直接联系的学校原则上从各市(州)、县(市、区)联系学校中选定。
三、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的创建标准
各重点联系学校确定后,要按照所属类型及创建标准大力加强少先队的基层基础建设,狠抓少先队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逐步建成各具特色的少先队工作示范校。
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的创建标准是:
(一)组织建设好。所属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委员会;各级委员会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工作运转有序;能够认真做好少先队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二)辅导员队伍好。按要求配备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城市学校每个中队,农村学校每个大队至少有一名校外志愿辅导员;辅导员素质好,能够密切联系少先队员和青年教师,全心全意为少年儿童服务,对中小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三)主题活动好。围绕“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为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少先队活动;队的仪式和组织教育活动坚持经常;主题教育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广泛深入并形成特色,有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队员们在队活动中得到锻炼,取得进步。
(四)活动阵地建设好。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少先队活动阵地和教育基地;有能够满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设施;少先队的工作经费有稳定的来源渠道;注重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向省少工委的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善于发掘和运用社会资源,创造学校少先队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制度建设好。有完备的以辅导员为主体的工作制度;有系统的以少先队员参与为主体的活动制度;有以实施“纲要”为内容的培训制度;有完善的辅导员专兼职招募、聘用制度;有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考核目标的评比、表彰制度。
四、加强对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的领导和指导
(一)各市(州)、县(市、区)少工委要按照建立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的要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推报和审定工作,同时要逐级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经常深入联系学校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指导和帮助联系学校实现创建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少先队工作。
(二)各重点联系学校要高度重视少先队工作,把少先队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开展教学改革时,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的作用。
(三)各级少工委要建立创优评先机制。省少工委原则上每年在重点联系学校少先大队中开展一次全省“红旗大队”评选表彰,并从中评出“红旗大队标兵”,对创建成效显著的学校及县以上少工委,省少工委将授予创建“红旗大队”活动组织奖。实行对少先队重点联系学校和“红旗大队”的动态管理。(评选活动方案另发)
(四)各地和各学校落实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制度的情况,纳入各级少先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各地和各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应及时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五、少先队重点联系学校的报送
(一)各县(市、区)少工委负责组织所联系学校填写《吉林省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登记表》,并于2007年2月10日前将登记表报送所在市(州)少工委。
(二)各市(州)少工委负责组织所联系学校填写《吉林省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登记表》,并汇总市、县两级学校名单,于2007年2月14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崔宪刚
联系电话:0431-85876690
附:1、吉林省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汇总表
2、吉林省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登记表
吉林省少工委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吉林省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汇总表
__________市(州)少工委
附件2:
吉林省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登记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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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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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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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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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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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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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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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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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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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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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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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本情况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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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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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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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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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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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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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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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工作情况 |
中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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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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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队伍 |
专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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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号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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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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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独立的大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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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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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活动
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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