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内容(暂行)
一、宣传工作
1、重视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有相关的规划或实施方案。(3分)
2、信息收集、报送、反馈等工作机制健全,并能严格执行。(3分)
3、自办定期或不定期的信息交流刊物,及时有效的展示共青团工作情况。(3分)
4、在互联网或局域网上建有网站(页),网站(页)信息内容丰富、更新及时。(3分)
5、宣传工作相关计划、总结、活动方案健全。(3分)
6、重点工作宣传情况(满分5分)
“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情况;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宣传情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情况;其他时事政治宣传情况。
7、在其他活动中,宣传工作的组织情况。(满分3分)
8、团员青年思想道德建设情况。(满分5分)
9、团组织理论学习情况。(满分5分)
以上宣传工作,如开展,请准备好相关汇报材料;如没有开展,则不加分。
二、信息、调研工作
1、在国家级媒体(包括报纸、刊物、网站)上发表的信息,每条加5分,调研每篇加7分。
2、在省级媒体(包括报纸、刊物、网站)上发表的信息,每条加3分,调研每篇加5分。
3、在地市级媒体(包括报纸、刊物、网站)上发表的信息,每条加1分,调研每篇加3分。
4、在本级媒体(包括报纸、刊物、网站)上发表的信息,每条加0.5分,调研每篇加1分。
5、鼓励一稿多投,被重复使用的稿件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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