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白山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安监局,国有省属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团委: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积极投身企业安全生产实践,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团市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08年度白山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为推动企业发展和振兴白山经济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
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岗位。
三、评选条件
1、创建示范岗的青年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应占全体职工的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示范岗的集体成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创建示范岗的青年集体必须文明从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领先。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无重伤以上事故。
5、具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创建措施,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确保安全生产方面积累了先进经验。
四、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首先是青年集体进行申报,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白山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表》(一式二份),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基层团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6月12日前将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候选单位材料统一上报至团市委青工部。由团市委、市安监局进行审核,网上公示后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及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对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把关。各地在初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加强检查督导,真正把优秀青年集体推荐出来,保证推荐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加强宣传。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都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推动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
团市委联系人:于 凤
电子信箱:tuanqingwuxian@126.com
联系电话:13943935261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史振华
联系电话:0439-3212719
附件:1、全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名额分配表
2、白山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表
(点击下载文件)
共青团白山市委员会 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