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青年创业资金支持情况
“青年创业行动小额无息借款”工作说明
落实团省委2004年“吉林青年创业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团市委于2004年启动开展了“青年创业行动小额无息借款”工作。白山团市委在市财政局、市劳动局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团省委与省社会劳动和保障厅的统一安排,对市内青年创业者开展小额无息借款工作。
1、项目方式:以无息借款扶持城镇青年、农村青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发就业岗位。
2、借款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创业热情高,创业条件好,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
3、项目投资范围:选择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有收益的创业项目。
4、借款条件:①投资项目确有发展前途。②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③有按期还款能力。④本人无犯罪记录。
5、借款额度:每人一次性借款0.5—2万元。
6、借款期限:每次借款以一年为限,签定借款合同,按时返还。
7、借款程序:①参加团市委、劳动等有关部门进行创业能力培训。②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及各级团组织推荐等方式)。③由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审定,确定借款项目。④主办部门对借款人进行综合考核。⑤借款人须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进行担保,担保人为企事业单位法人或国家公务员2人以上。⑥主办部门与借款人、担保人签定借款合同。⑦主办部门将委托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考核,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全部收回资金。⑧已有创业项目,但缺乏部分流动资金,亦可进行借款申请。
团市目前共有青年创业小额无息借款资金30万元,其中团省委提供资金10万元,市政府配套资金20万元。并于2004年9月、2005年11月、2006年3月分别滚动发放借款1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共扶持青年创业项目48个,共扶助50多名青年成功创业,直接带动就业400多人。
目前,团市委正按照省财政、省劳动、人行长春中心支行的相关规定,对借款资金扩充和规范运行。
“吉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相关工作说明
落实团省委、国家开行吉林分行关于开展吉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的通知(吉团联字[2006]29号)精神,于2006年10月开始实施的“吉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相关工作。团市委目前只负责白山地区初次创业青年和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项目的推荐工作,省开行和团省委具体进行审核把关、考察、确定贷款和履行贷款程序。
1、资金支持对象。全国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的小额贷款;全国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贷款。
2、贷款额度。青年创办的中小企业贷款单户额度一般在500万元以下,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
3、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4、贷款利率。按《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社会瓶颈项目贷款利率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对于纳入省、地(市)、县政府信用平台、贷款本息偿还有保障的项目,执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利率。
“吉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采取统贷模式,是指团省委、开行利用当地政府现有的融资平台批发贷款,融资平台再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青年创业者或青年创办企业发放贷款的模式。基本流程:开发银行对融资平台进行信用评审,然后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团组织通过贷款管理平台受理青年创业者或青年创办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审查后向融资平台推荐贷款对象,并由当地政府推荐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融资平台对贷款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同意贷款后向开发银行分行分批推荐。开发银行分行审核同意后,向融资平台发放贷款。融资平台委托商业银行向青年创业者或青年创办企业发放贷款。
动员青年企业家提供资金扶持青年创业工作说明
团市委坚持开展青年创业家扶持下岗青工和青年农民创业小额无息借款工作。2006年团市委向12户下岗青工和青年农民提供企业家出资的12万元无息借款。
下一步工作:
“青年创业行动小额无息借款”工作,团市委将按照省财政厅、省劳动厅、人行长春支行关于进一步支持巾帼创业等三项再就业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06]444号)要求。以目前无息借款的基金争取劳动部门的小额贷款的青年创业专项资金,按照省财政、劳动部门、金融部门的要求,进行1:5扩充、放大,由团市委、劳动和就业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团市委负责推荐、考察、跟踪青年创业项目。
“吉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团市委将落实吉团联字[2006]29号文件精神,积极在市内开展相关业务,争取市政府及金融机构、市担保机构的支持,在白山市内开展“银担企”支持青年创业贷款工作,为青年创业融资,促进民营经济腾飞,配合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